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两部门: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来源:证券时报网    时间:2023-08-02 12:59:31

X 关闭


【资料图】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X 关闭

推荐内容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15-2022 欧洲服装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23   联系邮箱: 58 55 97 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