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转眼就来到4月下旬,春耕正当时。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的各项惠农政策开始实施落地,其中的变化看得见。例如现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小田并大田”土地政策就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内容。其中安徽省就计划在3年之内改造农村耕地1500万亩,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解决农村土地碎片化问题。
除此之外还有农民朋友最关心的农村宅基地、耕地也将迎来6大变化。笔者给农民朋友整理了下,农民朋友请及时了解,事关数亿农民的利益。
第一、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盘活农村宅基地势在必行。
(资料图)
盘活宅基地是什么意思呢?大家都知道在农村“一户多宅”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实际上农民有的房子都没有住,闲置了下来。所谓盘活宅基地就是要将农村闲置的土地资源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来激活农村经济,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以天津市为例,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明确指出,拥有合法闲置宅基地的农户可以将通过自愿退出或者出租给村集体亦或者是入股村集体的相关项目获取收益。例如发展乡村特色旅游、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第二、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第二条和第一条大体意思相似,都是为了盘活农村闲置的土地资源。不同的是宅基地收益归村民个人所有。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则是指村里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以及宅基地。同样的方法,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在农民利益不受损、土地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的前提下,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提高村集体和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
第三、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根据2023年第二十三条规定,农民在落户城镇之后,农村的土地权益要得到有效保障。不能以落户城镇为由让农民退出宅基地,更不能强制农民流转宅基地。但是另一方面也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例如A村庄村民小王,在落户城镇之后,不愿意再回到农村,就可以将村里的宅基地以及地面附属设施一同永久退出。具体的补偿标准则是由农村和村里自行协商。
第四、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具体的实现方式为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闲置房屋使用权。其最终目的无疑也是为了盘活或加速流转农村宅基地。目前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已经在不少的地方开始试点。例如武汉黄陂区、蔡甸区、新洲区等地。好处也非常得明显,一方面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可以有效得到利用。另一方面农民也因此而获利,可以说一举两得,实现双赢。
第五、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不管是盘活宅基地也好,还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试点也罢亦或者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都离不开确权。只有农村房地一体化确权之后,才能更好的有效的流转盘活闲置的宅基地以及闲置的房屋。好处也很明显,一方面农民对房屋的归属权大大的增加,减少因为权属带来的纷争。另一方面农民在流转宅基地以及房屋的时候可以更加合理的维护自身的权益。特别是在遇到征地拆迁的时候,有了房屋的产权证明,补偿款是一分钱都少不了。
第六、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20年。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为了保障农村土地稳定,并持久不变。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期限到期之后将再延长30年。例如第二轮土地承包是1997-2027年,那么再延长30年就是2027年-2057年了。值得一提的是旧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在2023年5月1日废止,而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开始实施。
其中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在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规定。如果承包方消亡、承包方自愿将全部承包地交回、承包方将全部承包地转让或承包方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收的,承包合同自动终止。也就是说你们将在承包期限之内彻底失去承包土地的权益,至于下一轮是否还能再承包土地,就未知了。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大家对于中央拟定:2023年农村宅基地、耕地将迎来6大变化,农民朋友还有哪些不理解的吗?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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